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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18-09-29 20:3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图书馆 浏览次数:1

第一条 读者须持一卡通进行借阅,借阅图书一律仅限本人借阅,不得代借;

第二条 借书数量与限借期限:

读者类型

借阅量

借书期限

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本院在职教职工

10本

180天

1次

180天

本院学生

10本

30天

1次

30天

离退休人员及其它

3本

30天

1次

30天

注:随书所附光盘,借阅期限为3天

第三条 字典、词典、手册及其它工具书限馆内查阅,原则上不外借,如教学、毕业设计或竞赛需要,须经书面申请,由馆长签字批准方可外借;

第四条 读者所借图书逾期,暂停借书,待归还逾期图书后再恢复借书。节假日及寒、暑假期图书借期顺延,但读者须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所借图书,否则,按逾期处理;

第五条 读者借阅图书时应当全面检查,如发现污损,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当面向图书馆管理员反映并由管理员在污损处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对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本馆所藏书刊上圈点、勾划、撕页和破坏磁条等,归还时若发现有此类现象,按《图书超期、污损、遗失等的处理办法》处理;

第六条 读者应文明办理借阅手续,自觉遵守借阅制度。如有违反借书规则者,图书馆管理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或暂停借阅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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