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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调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30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1

理工教务 202236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结合《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毕业有关工作安排要求》(理工教务 〔2022〕34号)和学校实际,现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相关教学工作调整如下:

一、教学安排

2020级、2021级按原课表继续上课。2022级各专业各课程提前至12月30日结课,各任课老师需于12月2日前将第20周的课在超星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调整审批后实施补课。

二、期末考试安排

根据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的需要及统筹考虑国庆节假期结余两天未休的实际,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各专业各课程在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后,2020级于12月18日,2021级和2022级于12月31日前组织完成各课程期末考试,并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报备具体安排。

三、放假安排

1.各专业各年级各班在考试或实训课程结束后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开始寒假,原则上要求学生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离校,所有学生在12月31日前离校。由学工保卫部和各学院组织好学生离校和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疫情防控工作。

2.教职工放假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放假后,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同时不忘加强自我学习,请各位教师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研教改项目研究、岗位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课程标准编制、备课等教育教学工作,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各项准备。

3.教学其他工作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毕业有关工作安排要求》(理工教务 〔2022〕34号)要求和教学实际稳步推进。

 

                                     教务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