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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学生毕业环节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教?字[2017]第05号 

   

二级学院、基础课部:

鉴于毕业环节教学现状与教学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规范、有序、优质地推进各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

提前结束顶岗实习,学生于5月8日返校。

5月31日前,登录考核成绩(百分制)。

二、毕业设计

全体师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应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5〕218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17〕112号)的有关要求与学校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该项任务。

1.撰写、定稿

5月30日定稿。内容包括毕业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作品(产品)、成果报告书等。

学生、指导老师应对毕业设计成果真实性负责,严禁剽窃或抄袭。

学生按小组开展毕业设计的,其任务书、成果报告书应体现不同的工作任务和特点,不可全部雷同。

2.答辩

6月1日至5日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重点从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四个维度对毕业设计成果组织评审,合格者才能参加答辩。

3.成绩评定与登录

6月8日前,专业教学团队完成成绩评定、登录。

4.成果上传

学生须在大学城空间设置“毕业设计成果展示”栏目,依次展示任务书、设计方案、作品(产品)、成果报告书等。所有资料均可在线打开,指导老师负责检查。

6月10日前完成资料上传。

5.资料留存

指导老师保存一份完整的“学生毕业设计成果”电子档,专业负责人汇总、保存本专业所有毕业设计资料,二级学院保存所有专业毕业设计资料。

学生打印毕业设计(胶装)一份,交指导老师,由二级学院存档。

三、毕业前补考

1.补考时间

第一次:5月13日至14日(第13周星期六、星期日)

第二次:5月26日至27日(第15周星期五、星期六)

2.考场安排

另行通知。

3.阅卷、成绩评定

考后一周内,完成阅卷与成绩评定。

四、职业资格证考试

5月下旬安排一次职业资格鉴定,需要考证的学生,请关注报名通知。

五、毕业典礼

6月13日(第18周星期二)

六、毕业证发放

1.时间:6月13、14日两天集中发放。

2.地点:(1)在集中发放期间,由二级学院发放正常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2)未及时办结毕业手续的学生,由教务处发放。

3.二级学院领证时间:6月12日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外壳,6月13日上午8:30领取毕业证芯。

4. 二级学院退证:6月15日,二级学院将未发放的毕业证退回教务处,签字表、《离校清单》一并退回。

七、毕业设计迎检工作

迎接教育厅组织的毕业设计抽查,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各教学部门应组织学习和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

2.协作完成相关数据采集,按时报告教育厅、教科院。

 

  

3. 加强质量监控,落实学生、指导老师、教学团队质量责任,严把评审、答辩质量关,确保毕业设计成果水平普遍较高。

二级学院领导应随机抽查20%以上毕业设计成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指导老师应对学生空间的“毕业设计成果展示”内容的完整性负责,在确认是“最终版”且内容完整后,才能在《离校清单》上签字。

毕业环节教学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周密布置,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各项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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