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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处部门分工

发布时间:2025-08-0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处 浏览次数:1

部门分工

处长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中心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及时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组织贯彻实施。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材 料和下发文件。组织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3.主持召开纪检监察处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各项业务工作,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抓好党员违纪 案件的查处。

4.组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工作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监督检查党员、监察对象遵守党规党纪情况,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针对带有普遍性、倾 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纪委书记报告。

6.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校党委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学校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2.协助处长制订内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各类文件的归档工作。

3.参与重要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指导和参与重要的信访案件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4.参与招生就业、职称评定、各类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5.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

6.负责草拟学校巡察工作有关制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事项。

7.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信访举报线索处臵、纪律审查和执纪审理工作。

2.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复议。

4.负责信访案件统计、分析及报告、通报工作。

5.参与学校巡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事工作职责

1.参与重要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指导和参与重要的信访案件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参与招生就业、职称评定、各类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3.参与学校巡查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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