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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7-05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组织人事部部长工作职责

  1.主持开展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日常工作,对部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学校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3.负责干部的调配、聘(解)任,抓好干部培养、考察和考核工作。

  4.负责学校党校建设工作,协调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5.负责组织党员的民主评议、评优和党费收缴管理。

  6.负责拟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定岗方案,制定人事工作制度。

  7.负责学校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与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收入分配、五险一金等劳资管理审批工作。

  9.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聘任工作。

  10.负责全校考核与奖惩统筹工作。

  11.审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督促做好学校人事档案工作。

  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副部长1

  1.协助处长做好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师资培训、人事管理等工作。

  2.负责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3.负责机构与岗位设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4.负责学校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校内外调动、年度考核评优、岗前培训、访学进修等工作。

  6.负责教职工各类人才称号的评审、推荐、申报工作。

  7.负责师资队伍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学校人才工作的绩效考核。

  副部长2

  1.做好工资福利、岗位聘任、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等工作。

  2.负责做好学校人员工资福利预算方案。

  3.协助部长完成职称、岗位、劳资与社保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

  4.负责工资政策落实和绩效工资改革等工作。

  副部长3

  1.主持考核督导办的全面工作。

  2.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绩效考核、督导工作要求,制订和修订绩效考核、督导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负责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学院)履行工作职能、落实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进行年度考核。

  4.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教学状态与质量、教学环境等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价。

  5.负责学校行政督查工作,督查学校中心工作、专题工作、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6.主持考核督导办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各项业务工作,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抓好重点项目的监督。

  7.组织考核督导办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绩效考核、督导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组织科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和党内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2.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的调整、配备及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指导党支部建设和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

  4.负责牵头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建考核工作。

  5.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新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资格和材料审查工作。

  7.负责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的培训及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对标争先”活动开展和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七一”表彰和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

  9.负责党员数据库更新与维护,统计和上报各类党内信息和数据。

  10.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劳资科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按照国家及上级部门政策,做好教职工福利费、中餐补、社会保险、工伤、工龄等薪酬福利待遇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见习人员的转正定级、教职工岗位异动审批和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工作。

  3.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离退费管理工作,办理到龄退休人员退休审批手续,做好教职工的抚恤、遗属补助核定与发放工作。

  4.负责建立全校教职工工资台帐,做好学校工资年报等工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教职工考勤与请、销假工作。

  6.负责办理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师资科科长工作职责

  1.拟定学期和年度师资工作计划,拟定有关师资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做好学校人员编制工作。

  3.负责人才引进工作和高层次人才的推荐、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人才、省级名师、骨干的申报、评比和管理工作。

  5.负责拟订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办法,制订培训进修计划。

  6.负责师资、人才信息调查、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所需人事统计数据。

  7.负责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相关考试和职称评审等工作。

  档案管理干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政策、条例规定,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日趋现

  代化、科学化、规范化。

  2.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和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归档工作

  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接收调进、录用等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和档案信息。

  4.负责收集、鉴别、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5.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登记干部职务变动情况,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并出具相关证

  明材料。

  6.负责调离、辞职、辞退、自动离岗、开除等教职工的档案转递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审核、统计工作。

  8.加强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功能,提高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专职督导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学校督导方面的工作。

  2.根据督导工作年度计划,开展督导工作,制定督导工作月计划,做出督导工作周安排。

  3.负责与校级、院级督导联络,协调教学督导工作,向教务处提供教学督导评价信息、提出建议。

  4.协助做好学校中心工作、专题工作、重点工作的行政督查工作。

  5.检查、督导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校风、教风与学风建设情况。

  6.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教学状态与质量、教学环境等进行评价,并向部门领导提供信息。

  7.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教学评优等工作。

  8.配合党政办对学校中心工作、专题工作、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行政督查。



  组织人事部部长办公室电话:0731-52554278

  组织人事部办公室电话:0731-52518776

  邮箱:hnlgzyr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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