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 号)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湘理职院〔2023〕95号)及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我处委托湖南宏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派出审计组,对葛庆等6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时止。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1.对葛庆同志2019年2月至2025年7月任科研处处长、发展规划和科研处处长、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处处长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离任审计;
2.对罗毅同志2019年2月至2025年7月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离任审计;
3.对陈柏舟同志2022年2月至2025年7月任科研和校企合作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离任审计;
4.对肖前军同志2022年2月至2025年7月任教务处处长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离任审计;
5.对李强同志2019年2月至2025年7月任学院团委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离任审计;
6.对钟根香同志2019年2月至2025年7月任省工程实验室负责人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任中审计;
审计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在经济活动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巡视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 2025年10月13日起,预计11月21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工作。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张强、张肇清
主审:胡萍
审计组成员:朱明、陈静、刘向荣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胡萍,13337223116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办公楼三楼党委会议室
审计意见箱地点:办公楼一楼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作要求,欢迎大家在理解、配合、支持审计组开展工作的同时,对审计组进行监督。
审计处办公地点:办公楼二楼218室
监督电话:52554217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