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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14:4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2017-2018年度财务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1年度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转型升级。推进骨干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引领全省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大产业活动和产业平台建设。

3.支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实体书店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文化产品有效供给,支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创文化产品生产,对省委宣传部按制度办法评选的2021年省级“最美书店”予以适当奖励。

4.发展文化新业态,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等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产品服务在生产、传播、消费领域中的数字化进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和新增长点,对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文化产业专板挂牌的文化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5.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活动平台等其他项目。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及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共同批准认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活动平台建设等其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从事行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2.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和欠税等不良记录。

(二)其他条件

1.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有前期投资和建设基础,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2.申请贷款贴息的,利息及有关财务费用发生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申请担保补助的,担保费发生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中小微文化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融资所缴纳的担保费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文化产业发展方面重大活动申请项目补助,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审核后给予适当补助。

5.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以旅游为主的文旅融合项目,原则上申报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6.曾获得上一年度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进度要求实施,未按规定报送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或在督查中发现问题但尚未整改的企业,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7.由省委、省政府确定及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共同批准认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活动平台建设等其他项目,无需另行申报。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程序

(1)市州、县市区文化企业。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局按照属地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市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进行筛选审核后,联合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2)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内注册企业。由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组织申报并审核汇总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3)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由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组织申报并审核汇总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4)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对所属系统或行业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5)各审核部门组织申报项目在“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系统平台”(网址:http://113.240.249.180/)进行注册,并按《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上传相关文件,完成项目入库。

2.申报数量

(1)长沙市3个,其他市州各1个。

(2)每个省管国有文化企业申报项目3个。

(3)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不含体产集团及所属企业)推荐本系统或本行业的项目各1个。

(4)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3个。

3.申报材料

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及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推荐文件及《申报须知》(附件1)、《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系统平台可生成导出)等要求的材料原件。上述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分别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二)项目评审

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对申报单位资质及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查重,经现场抽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拟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初步方案,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

(三)项目公示和资金拨付

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将拟支持项目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后,下达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照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强化工作指导,严格项目审查,加强对上报项目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审查,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时间

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及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项目申报和入库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

1.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向伟国;

电  话:0731—82217921、13146573610;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

2.省财政厅文化处

联系人:满延照;

电  话:0731—85165552、15073161979;

地  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

(二)系统使用咨询

联系人:谭俊;

电  话:18670377144。

附件:1.申报须知

2.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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