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转专业人数计划
经征求二级学院意见,报学校批准,各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 |
1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6 | 1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 |
2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2 | 11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 |
3 |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 3 | 1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8 |
4 | 工业节能技术 | 2 | 13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5 | 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 2 | 14 | 会计 | 19 |
6 | 工程造价 | 16 | 15 | 工商企业管理 | 8 |
7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3 | 16 | 市场营销 | 9 |
8 |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 | 2 | 17 | 酒店管理 | 3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4 | 18 | 环境艺术设计 | 6 |
二、日程安排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2018年2月27日—3月9日内完成。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责任人(部门) | 备注 |
2月27日、28日 | 学生申请 | 学生本人 | 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发指定邮箱 | |
3月1日上午 | 申请汇总 | 教务处 | ||
3月1日下午 | 资格审查 | 招生就业处、学工保卫处、教务处 | ||
3月1日下午 至3日 | 公示通过审查名单(含考试名单) | CRP | 教务处 | 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
3月3日 | 考试安排与通知 | 教务处 | 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 |
3月4日 8:30—10:00 | 考试与成绩评定 | 明理楼机房 | 教务处 | 具体地点见考试通知 |
3月4日至7日 | 公示成绩与转专业名单 | CRP | 教务处 | 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
3月8日、9日 | 办理转专业手续 | 学生本人、二级学院、教务处 |
三、具体事项说明
1、成绩查询
教务处按班级导出2017 -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成绩,发送到二级学院副书记邮箱,供学生查询。
2、转专业申请
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所述情形且无第二十七条所述情形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提出转专业申请,向教务处递交《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电子档)。具体操作如下:
从“校园网——机构设置——教务处——资料下载”下载《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完整填写数据后,将文件重新命名为“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班级+姓名+12位学号”,再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hnlgjwc2016@163.com。
注意:
①教务处电子邮箱收到《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即认定学生已申请(不接收纸质文件)。
②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数据不完整或有差错,申请无效,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教务处下载、汇总学生申请,制作《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组织学籍、成绩审查。
学工保卫处对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九)款规定,出具审查意见。
招生就业处对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规定,出具审查意见。
教务处综合审查意见,制作《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查表》,并在CRP系统内公示三天。公示稿同步发送二级学院,审查结果由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4、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人数多于转入人数计划的专业,教务处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缺考视同为放弃申请。
考试采取机试,由考试系统自动完成组卷、阅卷与统分。
试题内容:(1)中学的语文、数学、英语;(2)时事政治;(3)校园文化;(4)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制度(见《学生手册》)。卷面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
5、成绩与转专业名单公示
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制作《学生转专业考试成绩表》,并在CRP系统公示成绩与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三天。组织考试的专业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转专业名单。
6、手续办理
公示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1)资料准备。学生填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以下简称《学籍异动审批表》),准备好佐证材料。
(2)审查签字。学生持《学籍异动审批表》与佐证材料请求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查签字。
(3)学籍调整。学生将《学籍异动审批表》原件及佐证材料交教务处存档,教务处变更其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学生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上课。
学生应按时向相关部门递送《学籍异动审批表》复印件。
(4)转专业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育厅审批同意后,二级学院办理学生档案移交手续,教务处办理学年学籍注册、整理第一学期成绩(学分)档案。
四、工作纪律
1、坚持回避原则。有子弟或亲属需要转专业者,请自觉向学校纪委申报,并申请回避。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命题教师不得泄露试题,教务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3、坚持自愿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转专业。
4、本工作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附件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二:《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查表》
附件四:《学生转专业考试成绩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