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补考时间
2019年8月31日、9月1日 (周六、日)
二、 考试地点
明理楼(南栋、北栋)
三、工作要求
1、按照“期末考试组考即补考组考”的原则,各教学院部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制定组考方案,方案电子档于7月22日前发教务处。
2、各学院应安排好外出实习学生的补考,不得影响补考工作的正常开展;
3、补考名单由教务处提供,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及时参考。
4、教学院部应于8月29日前完成试卷印制,30日前完成考场布置,《考场安排表》张贴在明理楼南栋大厅。
四、阅卷、成绩评定与录入成绩
9月5日前,任课教师完成阅卷与成绩评定,成绩录入CRP系统。
五、考生须知
1、上学期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本次补考;
2、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应严格遵守考风考纪,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4、考生应服从安排,自觉接受监考老师的监督和检查;
5、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考生,请在试卷上标注“缓考”字样。
六、监考须知
1、监考老师应严肃考风、考纪,佩戴工作牌;
2、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3、开考前,监考老师须仔细检查学生的有效证件,并及时劝退无证考生;
4、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按考试名单清理试卷,做好考场记录。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