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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09-09-2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教党[1998]12号),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根据近几年评估工作的实践,省教育厅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继续在我省普通高校全面开展党建工作评估活动。
    1、评估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党的建设总方针、总部署、总要求,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评估促党建,以党建促发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高校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2、评估活动的基本要求:坚持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思路。以创建为目的,以评估为手段。省里制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附后),各高校按《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形成党建工作特色,在创建的基础上开展评估。评估活动的具体规划是:本科院校在2008年之前完成第一轮合格以上评估,高职高专院校、新升格本科院校在正式建校三年后五年内完成合格评估。评估活动结果分两种,即党建工作合格高校和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本科院校可申报合格高校或先进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合格高校。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高校可在一年后申报先进高校。
     3、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凡准备接受评估的高校,先由学校党委对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及其《细则》进行自查,针对自身的不足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规范工作。在积极创建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自评工作,写出书面自评报告及自评结果的意见,于当年9月31日之前向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提交评估申请报告。当年第四季度,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申请评估的高校进行评估。
     4、评估和计分办法:《细则》共42项评估内容,其中包含32项记实得分的内容和10项计等次的内容。计实得分的32项内容满分值为1000分。计等次的内容分优、良和合格三档,分别用A、B、C代替。记等次的评估内容中包含一项“党建工作特色内容”,具体操作办法是:各高校在启动评估工作时,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支和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选择自身比较突出的方面,开展创建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创建,对活动形成专题材料,提交评估组,由评估组综合情况进行评估,评定等次。
     评估中,得分在700分-900分,同时10项记等次的内容评估结果均在C等以上并且有6项(含第1、9、42三项)达到B等以上,为合格高校;得分在900分以上,同时学校党委无特殊原因按时换届,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党务政工干部队伍素质好,大学生、35岁以下专任青年教师中党员队伍状况均高于同层次(分本科大学、本科学院、高职高专三个层次)学校全省平均水平,并且10项记等次的内容评估结果均在B等以上,其中有8项(含第1、9、42三项)评估结果达到A等,则为党建工作先进高校。
     近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得分高低,均不能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办学方向出现重大失误,校内出现重大政治性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学校未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政策、法规而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或因校内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腐败现象而形成校内群体性事件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3)校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人违反党的纪律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而受到刑事追究的;
     (4)党务部门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人员的。
     近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1)教学、科研经省教育厅以上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专项评估,因主观原因而未达标的;
     (2)党总支和党支部没有按时换届的。
     5、评估结果及其运用
     评估结束后,对评估结果为合格、先进的高校给予授牌,并对先进高校颁发奖金。
     为了建立我省高校党建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党建工作评估活动实行滚动管理,以五年为一轮,评估结果五年有效,五年后要重新认定。各高校要做好规划,每五年开展一轮评估活动。
     6、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涉及到学校工作的整体及党委各个部门,各高校在迎评中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形成合力。要通过评估全面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切实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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