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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6-17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0]3号)和《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办发[2010]13号)要求,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提高我院党建科学化水平,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我院年初党建工作意见及迎接党建工作评估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加快学院发展建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目标

      1.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学院科学发展优势,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2.提高党员素质。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院党委领导核心、党总支(直属支部)政治核心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带动全院基层组织建设。

      4.服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不断改进作风,密切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

      5.促进校园和谐。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师生思想状况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党员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意识。

      三、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 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 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履行好党组织在统领师生员工思想、推进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服务人民群众、建设党员队伍、发展党内民主等各项工作职能,制度健全,机制顺畅。

       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工作成绩突出。

      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成为学习榜样。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党员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时反映师生正当利益诉求。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学生党员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四、活动载体

      1.“书记带头讲党课”。对全院共产党员普遍进行一次“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的党员意识教育,“我入党后做得怎么样”的党性观念教育。组织党员读一遍中国共产党历史,重温一遍入党誓词,向入党介绍人作一次汇报,进行一次革命传统教育,过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等。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每人每年讲一堂党课,开展评党课、赛党课活动。

       2.“干部联点破难题”。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系部、教研室直至班级主动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党员示范树形象”。以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醒目公布党员身份、服务岗位、承诺内容,服务师生群众,接受师生监督。

      4.“党员结对帮贫困”。深化拓展“共度危机·党员在行动”活动,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领导干部示范带动,继续开展好一名党员(或多名党员)结对帮扶一名贫困大学生的活动,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5.“支部比学争先进”。制定党总支、支部“五基本”即基本网络、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和基本保障的具体标准,并对照标准自我检查,制定跟进、帮扶、赶超的措施,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五、时间安排

      根据省教育工委统一部署,此次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2010年6月1日至6月20日。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先期学习、确定活动目标和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并将此次活动与迎接党建工作评估、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广大党员的学习力、创造力和竞争力。

     (二)全面推进阶段:从2010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主要工作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四中全会《决定》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党委中心组要按计划组织学习中宣部推荐的《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七本重要文献,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要利用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切实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思想觉悟。

    (三)深化提升阶段:从2011年7月1 日至2012年6月30日。主要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的学习和理解,充分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认真找出制约本部门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四)总结完善阶段:从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认真总结2009年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本部门发展的机制体制,以党内的创先争优带动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推进方式

     (一)公开承诺。学院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措施和责任人员,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后,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党员提出参加活动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打算,经所在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在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上向所在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公开承诺通过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以及会议、文件、网站等方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领导点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全面实践承诺,结合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照检查自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讲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联点领导适时进行点评。每次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前,基层党组织应向上级党组织、党员应向所在党组织汇报组织和参与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三)群众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由上一级党组织党员、群众逐个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基层党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党组织负责人要与党员逐个进行一次谈心交流,并通报评议情况。谈心交流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整理分析,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基层党组织要专题研究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反馈。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账,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表彰。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年结合年度工作和党员民主评议进行考核。在考核和评议的基础上,各部门要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活动结束前,各级党组织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的措施。巩固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湘理职院党[2010]9号);各党(总)支部要召开党员会议,搞好动员,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处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抓、基层党支部着重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结局,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同时抓好离退休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不遗漏一个党支部和党员。

    (二)贯彻群众路线。各党(总)支部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接受群众检验,由群众评判。

     (三)搞好宣传引导。在活动中,学院将充分发挥院报、宣传栏、网络宣传工具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搞好思想发动。各党(总)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克服可能出现的厌倦情绪、畏难心理、应付思想,激发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特别注意选树党员身边的先进典型,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督查考评。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结合迎接党建工作评估将适时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采取逐级听取汇报、分类分组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即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防止创先争优活动流于形式。

     (五)注重统筹兼顾。各党(总)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从自身实际出发,使创先争优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融为一体,与其他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促进教学改革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考评长效机制,既要扎实、认真地搞好规定动作,也要积极创新自选动作,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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