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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7 10:2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1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活动和交付验收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所有与信息化相关的项目和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业务部门和供应商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项目分类:根据项目的实施性质分为应用实施、定制开发、硬件集成类项目。根据实施方式分为外包、自主实施、自主实施部分外包类项目。

第四条    项目小组由供应商、业务部门、信息中心共同组成,项目组根据专业分工分为项目管理组、业务组、开发组和系统支持组。

第五条    不同项目分类,参与项目的角色有所不同,项目启动前,双方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要求和资源状况重新确定项目组织和项目组人员,明确项目职责分工后予以正式发布。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过程的计划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为项目执行过程管理的责任人。应用类项目可分别设立业务项目负责人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业务项目负责人由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由信息中心项目管理人员担任。

第七条    项目业务组:由业务分析、实施顾问、关键用户组成,业务分析由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的业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负责项目需求和业务管理方案的确认;实施顾问由供应商或信息中心具备业务咨询和分析能力的业务顾问担任,参与或负责项目需求的分析、设计与变更管理。关键用户参与需求调研、测试。

第八条    项目开发组:由供应商或信息中心系统架构师、技术支持、开发顾问、软件测试、软件配置等角色,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或定制开发需求的设计、开发、测试与质量控制,其中大型应用或基础类项目,必须设立系统架构师,负责总体方案的设计或评审。

第九条    系统支持组:由信息中心的系统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系统正式环境管理、系统环境规划、搭建及系统管理规范的建立,参与技术方案评审和协助系统环境优化,负责系统移交的正式接收人。

第三章 项目里程碑管理

第十条    项目组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后,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过程包括项目准备、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实现、上线运行、项目移交等六大里程碑。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计划及项目的交付要求,所有项目实施交付文档按里程碑每月定期备案。

第四章 项目准备阶段

第十二条     项目准备阶段包括制定总体计划、成立实施项目组织、建立项目章程、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等工作。

第十三条     制定总体计划: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及资源计划,明确项目里程碑的关键活动、责任人、开始与完成时间、交付件要求,经双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审批后正式执行。

第十四条     成立实施项目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参与项目的人员、角色、职责及明确参与项目时间要求,并正式成立项目组。

第十五条     建立项目章程:明确双方项目组在项目过程中的沟通、问题、风险、计划、人力资源、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约定。

第十六条     召开项目启动会议:项目负责人在完成以上项目准备后,应组织相关项目干系人召开项目启动会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和关键用户应参加项目启动会议。

第五章 需求分析阶段

第十七条     需求分析阶段包括需求调研、需求分析、需求评审、需求确认等工作,经双方评审后最终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项目后续工作的基础,必须确保项目中所有相关人员对需求的理解达成共识。

第十八条     《需求规格说明书》必须包括总体需求及业务流程、详尽的功能需求描述和分析、需求的优先级、非功能需求(系统技术需求)、与外部系统接口的定义,并确保需求是一致的、完整的、可行的且易于理解的。

第十九条     需求调研可采用调研、访谈、原型法等多种方式结合开展,调研前必须做好《需求调研问卷》、落实参与调研的对象和时间,调研对象必须包括项目发起人、业务负责人和关键用户在内的所有与项目范围密切相关岗位,须确保以上人员的充分积极参与。

第二十条     需求调研:调研内容包括项目目标、业务目标、业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现状、业务流程、具体的业务功能需求和非功能需求。

第二十一条  需求分析:项目组内部对调研过程收集的需求和遗留的问题进行可行性、优先级别和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初步的《需求规格说明书》,发给相关业务人员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  需求评审: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的业务骨干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需求进行正式评审会议,使双方项目组对需求的理解达成共识。项目组根据评审意见修订《需求规格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  需求确认:《需求规格说明书》经评审通过后需业务分析、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并作为启动设计开发阶段必要输入条件。

第六章 方案设计阶段

第二十四条  方案设计阶段包括总体设计、详细设计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总体设计和详细设计:由实施顾问和系统架构师共同完成。应用实施类项目进行业务流程优化、总体方案设计、详细方案设计、安全性设计、客户化开发方案设计;定制开发类项目进行系统总体方案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安全性设计及测试方案设计;总体方案设计需经过项目组、系统架构师的评审。

第二十六条  《系统总体设计说明书》指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包括系统应用架构设计和技术架构设计,应用架构设计包括系统应用架构图、子系统/模块结构设计、具体功能模块设计及与外部应用系统的业务关联设计。技术架构设计包括系统技术架构图(含与外部系统接口图)、内外部接口设计、相关软硬件平台设计、非功能模块设计。

第二十七条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进一步详细描述具体程序的设计要求,包括程序的功能、输入输出项、算法、流程逻辑的实现详细描述。

第二十八条  《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包括数据库概念模型设计、数据库逻辑模型设计、数据库物理结构的设计、数据库性能参数的配置、数据库对象的详细描述。

第二十九条  编制基础数据整理模板:供应商提供基础数据整理模板,项目负责人协调相关业务分析、实施顾问制定数据整理规则和整理计划,并落实相关业务岗位或关键用户负责基础数据整理,基础数据需经业务部门负责人确认。

第七章 系统实现阶段

第三十条     系统实现阶段包括实施方案、软件编码、硬件安装、验收方案、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环境部署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总体计划和设计的基础上制定《开发计划》,并定期把开发进展情况和开发成果反馈到项目组或提交到制定位置。

第三十二条  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供应商系统实施工程师负责制定系统实施方案,提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审定。

第三十三条  软件编码:开发顾问根据《设计说明书》、《开发计划》进行编码。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人员对软件编码成果进行质量控制与检查。

第三十四条  功能测试:项目负责人安排测试人员(由技术人员和业务使用人员组成)完成,提交《系统测试方案》,发现的问题统一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踪管理,并汇总成《问题跟踪表》,并出具功能测试报告。

第三十五条  性能测试:由开发顾问与系统管理人员共同负责性能测试方案的制定和性能测试分析,并进一步安排性能优化措施,并出具性能测试报告。

第三十六条  安全性测试:委托公正的第三方测试单位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性测试报告。

第三十七条  验收报告评审:项目负责人跟踪问题解决的进度和组织相关人员和安全专家进行验收报告的评审,评审通过后才可上线运行。

第八章 上线运行阶段

第三十八条  系统上线包括上线方案编写、上线培训、上线评审、系统上线、上线运行跟踪、试运行总结、初验总结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上线方案编写:系统完成验收测试并按照要求提交所有文档后,由双方共同制定《系统上线实施方案》。

第四十条     上线评审: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组成员根据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交付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交付质量、交付件的完整性、测试数据、上线条件、上线方案。

第四十一条  系统上线:通过上线评审后,系统可以进行上线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第四十二条  用户培训:根据上线方案中的培训计划,由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组织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运维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提交《用户培训手册》和《用户操作指引》。

第四十三条  问题跟踪:项目组对系统试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处理和更新,每周通报系统运行状况。

第四十四条  试运行总结:系统试运行一个月以上并运行稳定,项目组应总结系统运行情况,提交《系统试运行跟踪报告》。

第四十五条  初验总结:系统应用状况达到项目验收要求,项目组进行项目初步验收总结,提交《系统初验报告》和《项目初验申请》。

第九章 项目移交阶段

第四十六条  项目移交阶段包括问题跟踪与解决、系统移交、制定系统管理规范、制定业务管理规范、终验总结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问题跟踪与解决:项目组应继续进行系统运行跟踪状况,每月提交《问题跟踪表》,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先级分类,及时落实资源解决问题。

第四十八条  系统移交:供应商整理和修订项目交付文档,制定《系统维护指引》,《系统维护指引》中应包括系统运行维护的指引、系统备份要求和方法、系统恢复和迁移指引,并根据维护指引对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知识转移,经过系统管理人员验证和确认后,作为双方正式移交的必要条件之一。正式环境移交后,系统管理人员收回供应商所有环境所有用户权限。

第四十九条  制定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管理规范由业务部门制定,包括基础数据规范、操作规范、岗位操作指引等等,并在应用过程中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和不断完善。

第五十条     终验总结:系统达到项目目标、初验后正常运行三个月、所有的问题已解决且完成系统移交后,项目组进行项目总结后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章 问题与风险管理

第五十一条  问题管理贯穿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问题和风险管理,并有责任落实相关资源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  业务部门或用户提出问题后,项目组对问题的类别、重要性、优先级别进行分类排序,优先解决影响数据准确性的问题,并明确问题责任人、完成时间,每周更新《问题跟踪表》。大量的新增或变更需求按项目变更管理流程处理。

第五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跟踪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及时将问题状况发布给项目组。在项目组范围内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且影响项目整体目标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问题纳入风险管理范畴,进行风险评估和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一章 变更管理

第五十四条  项目的需求分析确认后,所有的新增需求或变更需求、技术变更均纳入需求变更管理范围,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的需求变更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五十五条  变更分析: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评估需求变更的风险、可行性,并提出需求变更的具体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中还应包括增加的工作量、成本和对项目进度的影响分析,需求变更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  变更的执行、跟踪:项目负责人落实资源进行需求变更任务的执行,对于影响项目目标、范围、业务功能的变更需同时修订《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总体设计说明书》等相关交付文档,对于影响项目进度的变更应同步修订项目计划。

第五十七条  变更的确认、总结:变更任务执行完成后,其中需求或技术变更需经变更提出人员进行测试后确认完成,项目负责人提交变更执行情况分析。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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