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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失业证》《创业证》 大学生创业可减免税费

发布时间:2014-09-2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然而,不少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对政府的鼓励政策及补贴发放并不清楚,昨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政策解读,以便于应届生及小微企业申请相关补贴。

《创业证》仅毕业年度适用

    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税。

    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如何申请税费减免?首先,应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取得上述相关凭证后,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字样,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时间即可。

小微企业按季获社保补贴

    政策: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1年社保补贴。

    招用应届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如何申请社保补贴?省人社厅解读称,小微企业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每季度终了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小微企业申请补贴时应提供:1.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2.劳动合同复印件;3.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缴费明细账(单);4.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来源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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