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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东北三省面向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关于组织开展东北三省面向高校毕业生

网上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教学司函〔201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有关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东北三省经济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精神,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东北地区就业创业,更好地服务东北地区经济社会振兴发展需要,教育部将在 2015 年 7 月 1 日 至 7 月 30 日 集中组织开展东北三省面向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

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二、活动内容

    此次网上招聘月活动以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org.cn)为主会场,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站为分会场。招聘月期间,三省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将在上述网站免费发布,供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浏览查询。

参加招聘月的用人单位可在新职业网上自主注册并发布招聘信息。

三、活动要求

    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此次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要在本省就业网站首页放置本次网络招聘会统一标识(标识于 6 月 29 日前 发送至各省联系人),设立专题页面并与主会场进行链接。活动期间,承办单位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举办同此次招聘月相配套的特色活动。

    其他有关省份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就业网站、微博、微信、QQ、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本次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并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月活动。

四、活动总结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安排好此次活动各环节工作,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做好全面总结,总结材料报送高校学生司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五、联系人及方式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杨雨谋,联系电话:010-66097835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赵国楗,联系电话:010-66097072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024-26901980

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魏清刚,联系电话:0431-84685771

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吴海鹏  ,联系电话:0451-82280817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杨志勇,联系电话:010-66097162-612

电子邮箱:wllm@moe.edu.cn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

                              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5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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