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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单独招生录取程序

发布时间:2016-04-0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一、招生录取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 4月15日(星期五)
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对专业进行签字确认,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2、资格审查:
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名单。
3、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按照应往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两个类别进行,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及内容:采取“文化考试+技能测试”的模式。
(一)普高生(应往届高中生)
①文化考试: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文、理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②技能测试(面试):满分200分。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
(二)中职生(应往届)
①文化考试: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②技能测试(实践操作考试):满分200分。实践操作考试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基础知识等。
(三)考试时间:4月16日(星期六)
上午:文化考试 9:30-11:30    下午:技能测试 13:00-15:30
(四)考试地点:
湘潭市河东大道十号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教学楼(具体考场安排见校园通知)。
4、录取:
①录取分数线由学院自行划定,学院根据实际参考人数,结合考生文化考试与技能测试的成绩,按志愿及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应往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择优录取(按相同比例录取)。
②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考生身体状况及满足专业特殊要求的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6日,公示期7天),并报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批准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5月10日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学院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9月初与统招生一并报到入学。
③凡被学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其他学院组织的同类招生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2016年湖南省组织的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来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凡被学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2、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
3月21日-4月5日
考生网上报名
2
4月15日
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3
4月16日上午
文化基础考试
4
4月16日下午
综合测试
5
4月20日-26日
网上公布单独招生预录名单
6
5月8日
确定拟预录取名单并报省考试院审批
7
5月10日
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8520170 52518613(传真)
联系人:肖老师 罗老师 焦老师 唐老师
邮 编:411104    邮 箱:hnlgzy@163.com
网 址:http://www.hnlgzy.net
招生QQ群:333740399
在线QQ咨询:1759841279   2087523602
地 址:湖南湘潭市河东大道十号(建设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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